渭南市“智趋华山、才聚渭南”英才计划
日期:2022-05-24 14:54

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文件

渭市办发〔2021)1号

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智趋华山才聚渭南”

英才计划的意见

(2021年3月19日)

 

       为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着力打造“一市两区三地”新格局,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智趋华山、才聚渭南”英才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立足高质量发展,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大力集聚各类优秀人才,促进人才与产业、技术、资本深度融合,为谱写渭南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2.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50个,引进A、B、C类高层次人才150名,培养引进D、E类高层次人才10000名以上,各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作用更加凸显。

二、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3.认定范围。认定范围为在渭工作、在渭自主创新创业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是我市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精尖缺”人才。

4.认定标准。根据不同职业、岗位、层次等特点,我市高层次人才分为A、B、C、D、E五类(见附件),实行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对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高层次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急需紧缺人才,经认定后可列入相应类别。

5.认定程序。人才认定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A、B、C类人才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D、E类人才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审定。

三、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6.鼓励企业引进人才。聚焦工业倍增计划,根据我市11个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确定扶持企业名单,重点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企业。鼓励企业引进A、B、C类高层次人才和工科类博士、硕士及“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对重点扶持企业引进的A、B、C类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研究支持政策,给予30万元一100万元人才补助,分5年等额发放。对招才引智工作成效突出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30万元补助。

7.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通过中省博士服务团、校地合作、定向选调生等途径,招引一批优秀人才。开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绿色通道”,通过校园招聘、面谈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确定人选。对招聘到市级事业单位的博士、硕士分别给予15万元、5万元补助,分5年等额发放。对招聘到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的博士、硕士,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原则上不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补助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对参加完省委组织部定向选调生笔试面试环节,因岗位数量限制未录取,且与我市事业单位达成双向选择意向的考生,可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

8.发挥在外人才作用。加强与在外优秀人才的联系,鼓励和支持在外人才回渭创业就业或以才引才、以商招商,充分发挥其在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中的作用,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支持人才(团队)创新创业

9.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支持在渭企业进行成果转化项目投资,经评审可给予100万元一1000万元科技创新发展基金支持;对在渭创办(合办)重大产业项目,根据企业自主投资额情况,经评审可给予最高10亿元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优先入驻园区,提供场地支持。

10.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成功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10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11.创新创业大赛。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对获胜者分等次给予奖励;跟踪优质项目,对在渭转化落地的给予3万元一30万元资助。

12.人才创新支持。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用5年时间,面向全市重点遴选支持300名左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高层次人才,给予2万元一15万元特殊支持,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对通过我市推荐入选中省人才计划(项目)的,在享受中省支持政策的同时,再给予20%的配套支持。

五、加快人才平台建设

13.研发平台。对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我市设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按其投资额给予最高300万元配套补助。

14.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补助。对成功创建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及市级专家工作站等人才发展平台,给予5万元一30万元补助。

15.创业平台。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徵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星创天地等创业平台,给予2万元一10万元补助,所在园区可按1:1的比例给予经费配套。对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载体或市级创业孵化载体的,根据创业孵化企业和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可给予最高100万元创业孵化补贴。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每新孵化毕业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每新孵化毕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

16.飞地平台。推广“西安研发、渭南制造”飞地培育孵化模式,用好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资源,实现渭南与西安功能互补、协同发展。对我市重点扶持企业在市外建设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在我市组织生产的,按照创新平台投资额5%给予最高300万元配套补助。

17.投融资平台。通过产业投资基金及相关子基金、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对引进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逐步扩大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力争到2025年达到50亿元以上。

18.活动平台。常态化开展“院士专家渭南行”、主题论坛、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等招才引智活动,大力集聚各类优秀人才。支持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在渭举办,给予承办单位适当的经费补助。

六、实施重点人才工程

19.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围绕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等11个重点产业,实施领军型企业家、成长型企业家、企业家后备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提升计划。通过专题培训、学历提升、考察观摩等方式,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十四五”期间全部轮训一遍,培养造就一支现代化、职业化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到2025年,引进培养50名领军型企业家、100名成长型企业家、500名企业家后备军。

20.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渭南工匠、渭南市首席技师、渭南市技术能手、渭南市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培养提升计划,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培养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25年,培养三秦工匠5名、渭南工匠15名、首席技师30名、技术能手200名,支持市级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10个,争取省级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5个。

21.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通过学历提升、组班培训、结对带教、浸入式学习等方式,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到2025年,培养国家级荣誉获得者5名;培养陕西省教学名师、陕西省学科带头人、陕西省优秀教师、渭南市名校长、渭南市教学名师250名;培养陕西省教学能手、渭南市学科带头人、渭南市教学能手2300名;建成市级“名师+”研修共同体150个、市级“名校长+”发展共同体50个。

22.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引进。围绕健康渭南目标,实施医学领军人才、医学重点人才、学科带头人、医学骨干人才、名院长培养提升计划。鼓励支持医学人才开展临床医学研究,领衔创建实验室。到2025年,培养引进医学领军人才10名、医学重点人才20名,选拔培养学科带头人20名、医学骨干人才120名、名院长30名;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医学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500名;通过“校地合作”、建立医联体、远程诊疗等方式柔性引进300名以上省内外知名医学专家人オ。

23.加强乡村人才培养。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计划,依托市农业专家服务团、农业专家工作站、“兴渭农”APP等平台,柔性引进高端人才、培养骨干人才。到2025年,引进涉农类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0个以上,培养引进涉农高层次人才500名以上。

24.加强会计人才培养。实施高端和中青年骨干会计人才培养提升计划,通过业务培训、研学交流等方式提升我市会计人才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培养150名高层次会计人才,推荐入选中省高端会计人才30名。

七、优化人才服务环境

25.强化政治引领。常态化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吸纳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推荐政治素质好、具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聘请高级专家人才担任政府顾问,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市委每年召开座谈会,听取人才代表意见建议。

26.开通职称“绿色通道”。对高层次人才开通高级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突出业绩贡献,放宽资历条件,优化评审服务,简化评审程序。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突出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主的评价导向,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放宽学历、资历、论文、科研等条件。

27.畅通人才交流渠道。加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才双向交流力度,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渠道,鼓励党政机关优秀人才到企事业单位任职,支持企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交流到党政机关任职。

28.妥善解决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协调安排工作;属企业人员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高层次人才子女入托入学的,由当地教育部门根据个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予以协调安排。

29.加大医疗和安居保障力度。高层次人才在渭就诊或需要住院治疗的,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A、B、C类人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在省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由市干保处和市医保局开通“绿色通道”,享受市级重点保健对象健康体检服务标准。市县两级可采取建设人才公寓、发放租赁补贴、提供保障性住房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人才住房需要。

30.完善休闲旅游等服务。高层次人才在全市3A级以上景区可享受单次携带3人免景区门票待遇。A、B、C类人才在体育部门主管的室内室外收费项目享受免费健身活动,通过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点定期免费进行体质测试;在渭南北站出行时可享受贵宾室服务。

八、加强组织保障

31.加强组织领导。“智趋华山、才聚渭南”英才计划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人才办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和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具体实施。

32.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联系服务专家主体责任,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分层分类确定联系服务专家对象,深入开展调研,密切思想联系,加强感情交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定期开展专题培训、休假疗养、调研考察等活动。

33.强化资金保障。市、县(市、区)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由属地财政优先保障,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主要用于人才培养引进、平台载体建设、招才引智活动、人才服务保障等。

34.设立招才引智联络站。在我市驻外机构、异地商会、中介组织中设立招才引智联络站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建站补助,并根据引才工作成效,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5万元一10万元经费补助。

35.营造浓厚氛围。每年召开“智趋华山、才聚渭南”人才发展大会,评选表彰一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团队)和人才工作先进集体、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类人才先进事迹,营造尊才爱才重才用才的浓厚氛围。

现行政策与本意见有交叉重复或不一致的,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助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附件:渭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附件

渭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ー、A类人才

1.国内外顶尖奖项获得者;

2.国内外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

3.国家重点人才计划最高层次入选者;

4.担任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等企业顶层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

5.其他国内外公认的顶尖人才。

二、B类人才

(一)入选下列重大人才工程(计划)或获得重大人才荣誉称号之一者:

1.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2.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入选者;

3.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4.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6.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7.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8.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

(二)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

2.中国专利金奖前2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3.“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

4.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5.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树兰医学奖获得者;

6.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

7.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

(三)担任下列职务之一者:

1.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师、副总师、项目负责人;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负责人;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6.世界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研发主要成员、中国企业500强总部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研发主要成员。

(四)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三、C类人才

(一)入选下列重大人才工程(计划)或获得重大人才荣誉称号之一者:

1.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2.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4.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

5.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

6.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中青年专家;

7.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8.省级名中医;

9.陕西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10.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团队带头人;

11.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入选者。

(二)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除前3名之外的完成人、二等奖主要完成人;

2.省部级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

3.中国专利金奖除前2名之外的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银奖前2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4.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完成人;

5.“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

6.“三秦友谊奖”获得者;

7.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

(三)担任下列职务之一者:

1,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

2.省部级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工程实验室主任;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成员、课题负责人;

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课题负责人;

5.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总部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研发主要成员。

(四)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四、D类人才

(一)入选下列重大人才工程(计划)或获得重大人才荣誉称号之一者:

1.最美三秦青年科技之星;

2.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特级教师、省级模范教师、省级优秀教师;

3.陕西省“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区域发展人才;

4.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入选者;

5.陕西省“三秦工匠计划”入选者;

6.渭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

7.渭南市“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8. 渭南市“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入选者。

9. (二)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

1.中国专利银奖除前2名之外的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优秀奖主要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2.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成果奖)一等奖除前2名之外的完成人、二等奖主要完成人、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3.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除前3名之外的完成人、二等奖完成人、三等奖主要完成人。

(三)担任下列职务之一者:

1.省部级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工程实验室副主任;

2.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市级重点实验室主任;

4.中省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研发主要成员。(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各类人才。

(五)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五、E类人才

1.市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2.规模以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研发主要成员;

3.渭南市“特支计划”青年人才;

4.渭南市“三三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入选者;

5.渭南市首席技师入选者;

6.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各类人才;

7.世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学科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主送: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印发